最近迷上了爬山。九月的头一个星期一是美国的劳动节,我脚底痒痒,又想着去爬山了。可惜不巧,老婆要加班,孩子们又怕累,不愿意跟我同行,只好一个人去了。不过一个人也有一个人的好处,就是很自由。一大早六点钟爬起床,简单吃了点早饭,准备好行装,七点就开车上路了。开了两小时,进入了落基山国家公园的地界。

门票按车收取,每辆车20美元,一个星期之内有效,可以任意出入。停车场里停满了车,只能坐公园里免费的公交车去trailhead。到了目的地开始往上爬的时候看了下表,已经是十点了。

山里天气多变,一到下午就可能雷雨闪电。闪电非常危险,尤其在没有植被覆盖的雪线以上。所以不少人天没亮就上山了,赶在中午前下山。想到这些,心里不免有些担心。但是山里面美轮美奂的景色一下子把我吸引住了,心情无比舒畅,脚步也跟着轻快。

到了一个岔路口不知道往哪边走,正犹豫的时候,两个好心人上来问我要去哪里,我告诉他们我要去的地方,他们指着一个方向说,往那里走就行了。我撇了一下地图,差不多就是这个方向了,于是也没去找路牌确认,道了谢就直奔他们指的那个方向去了。经过路边一个水塘,地图上没找着。也许是因为这里的湖泊众多,稍小一点的湖就不在地图上标出了吧,我猜想。

只是走着走着,感觉越来越不对劲,怎么一直往山下走呢,方向似乎也不对,下意识感觉到被刚才的那两个家伙骗了。竟然走错了路!于是赶紧往回走。等到回到我走岔的那个地方,路牌分明就竖在那里,我当时竟然没有看见。

哎,人糊涂起来真是无可救药啊。看了一下表,快中午了,浪费了将近两个小时的宝贵时间,而且是体力最充沛的头两个小时,心里的懊恼可想而知,很担心原先预想好的计划会中途夭折。 走上正道后没多久就到了计划中的第一个景点Alberta Falls。这个瀑布其实并没有太大与众不同之处,不过是山涧里一条普通的溪流遇到落差跌落下来,规模也不算大。但因为距离trailhead很近而且又在路边,所以还是吸引了不少游客驻足停留。

再接着往上走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岔路,指向两个完全不同的方向。我原计划是两个都要去的,现在因为浪费了两个小时,很担心时间是否来得及,因为最晚一班的shuttle七点离开,我必须赶在七点之前下山。路牌上的Black Lake离得太远,肯定来不及了,但Sky Pond是必须去的。先走远的那头吧。

沿途的山路跟溪流并行,时不时能看见枯死的或者被雷电劈中的参天大树倒在那里,横跨过溪流,按当下时髦的话讲,这就叫做是原生态吧,死都死得这么漂亮。

花栗鼠和松鼠经常在路边出没,忙碌着搬运各种食物,或许是因为山里面的夏天转瞬即逝冬天不久就要来临的缘故。也不怕人,多半是因为路人很少伤害它们,并且也没有什么天敌。

一点半钟的时候,一汪碧水出现在眼前,便是到了第一个湖The Loch了。

英语里外来词相当多,象“loch”这个词本非英语,是苏格兰语“湖”的意思,念“lock”的音,大约是lake的乡下方言。好比“湖”这个字普通话念做hu,粤语和上海话里念做wu,福建人念ho,湖南话念fu一样的道理。欧洲各国的语言很象中国的各地方言,其实是相通的,各国文字又都是拼音文字,怎么念就怎么写。马克思会十几国语言,小时候觉得不可思议,敬若神人。现在明白了,不过是懂十几种方言,其实没太大了不起。如果他会中文,那才叫真本事哩。不好意思扯远了。

途中每逢遇到湿地,道路就变成这个样子,用木条简单得拼接起来。

走到两点半光景,植被逐渐稀少,道路也慢慢消失了,满眼所见都是乱石,间杂着溪水,增加了前行的难度。

这些石头并不是人工开山形成的碎石,而全都是自然风化崩落的结果。落基山英文叫“Rocky Mountains”,就是石头山的意思。真是名副其实的石头山啊,从墨西哥到美国再到加拿大,纵贯整个北美大陆,规模宏大,蔚为壮观。

这个Sky Pond的路牌看着有点阴森森的感觉,怎么让我想起了万圣节里上演的鬼片呢,鬼影崇崇的样子,仿佛穿越过了这个路牌就来到了小鬼和僵尸们出没的地方。

沿着乱石和溪流艰难地翻过小坡,第一眼就看到了Lake of Glass,是接近高山顶上的一个小水潭。

再往前走十几分钟,来到了这条路的终点Sky Pond了。湖面之上的山崖已经靠近雪线,部分积雪终年不化。但其实并未到达真正意义上的雪线。同纬度的喜马拉雅山上积雪终年不化的海拔基本都在4500甚至5000米以上,落基山是到不了这个高度的。所以大部分积雪在春夏之际天气暖和的时候依然会融化,在低洼处积聚下来形成大大小小的湖泊,水多的季节湖水就漫溢出来,沿着山谷往下流淌形成众多的溪水和瀑布。高山顶上,湖水是那样的清澈透碧。阵阵山风吹来,在湖面上掀起条条涟漪。

大约因为沿路过来有些路段比较难走,吓退了不少游客,所以最终抵达Sky Pond的人很少。湖边原本有另外三个人,他们离开之后,就剩下我一个人继续呆在那里,四周阒静无声。沐浴在这鬼斧神工的造化里面,神游象外,便是什么都可以想,或者什么都可以不想,觉得是天底下最自在的人了。面对着这潭碧水我漫无边际地痴想:这湖究竟是什么时候形成的呢,这些石头是什么时候从四周的山崖上崩落下来的呢。几万年前、几百万年前、或者几亿年前,这里又究竟会是什么样子呢?当年张若虚面对着长江感慨“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想必跟此时的我有同样的心情吧。我不敢在此贪恋太久了,因为还有任务没有完成,必须赶在太阳下山之前去另外两个湖。于是回到了先前的岔路,转向了另外一个方向。路上看见一只以前未曾见过的动物,体型比猫大不少,趴在岩石上正打瞌睡。

起先以为是racoon就是浣熊,后来觉得又不太象。走进看,它也不怕人,依旧在那里趴着瞌睡,我悄悄走到它跟前大概不到两米了,它才警觉起来,抬起了头。等我退后几步,它就又耷拉下脑袋继续瞌睡。如此跟它反复嬉戏了几回,于心不忍,不想再打搅它的好梦,于是拍了照留作纪念,跟它说了声拜拜继续赶路了。好在这路不太远,很快就到达到了Mills Lake,此时夕阳已经落下山头,大山的阴影整个笼罩在湖水之上,有一种别样的魅力。

我对自己的这张摄影作品相当满意。蓝天、白云、绿树、湖水和远处的山峦在落日的余辉下构成了一幅完美和谐的图景。沿着湖边往前继续走大概十几分钟的样子,终于抵达了旅途的终点Jewel Lake。相机镜头幸运得捕捉到了残阳映照下的湖水泛出的一缕金光。

这里的每一个湖就像是一位仙女,各具特点,大小、形状、色彩、海拔以及周围的环境都绝不雷同,婀娜多姿、仪态万千。而每走到一个湖,就像是揭开了仙女的面纱目睹了她的芳容,所以不断地激励我前行。不过,光顾了欣赏仙女,忘记了此时早已饥肠辘辘。背包的饭盒里只剩下一根肉肠,只好权作充饥,后悔准备不够充分,忘带饼干巧克力之类的点心。

休息了片刻,必须得往回赶了。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确实如此啊。下山的时候感觉精疲力竭,浑身酸痛,两脚象弹琵琶一样不听使唤。谢天谢地,总算赶在6点45分坐上了下山的公交车,距离最后一班仅剩下十五分钟!老天也还很配合,整个下午没下一滴雨更不用说雷鸣闪电了。照着地图粗略算了一下,发现我在八个半小时里来回总共走了十五英里3000至3500米海拔处的山路,约合25公里,可谓空前绝后,恐怕今生都难以打破这项个人记录了。下了山到了停车场,接着又开了两个小时的车,九点钟终于回到了家。老婆早已做了香喷喷的晚饭在那里翘首等待。狼吞虎咽吃完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两个小朋友叫过来,打开相机向她们请教我在路上偶遇的那只动物究竟是何方神圣。经过她们反复考证,谜底终于揭晓:原来这只动物属于marmot,是当地的一种旱獭。

(写于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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