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的一天,我夫人H的朋友C打电话过来,说要回国了。我觉得很诧异。虽然以前她也曾提起过想回国定居的,可是,真的就这么回去,还是很突然。等到后来我们开车去芝加哥为她送行,我问她:“为什么要回去呢?”她说:“是神告诉我,到了该走的时候了,所以我就决定回去了。”

C对于我,至始至终都是一个谜。记忆里,她是和我同一年来美国,起初在明州就学。记得她刚来不久的时候,我受夫人的嘱托曾经给她打过一次电话,得知她当时寄住在一个白人家里,并且学费好象也是免的,还结识了很多老美朋友。当时心底里有点奇怪的感觉,因为大抵中国人初来美国时,人生地不熟,都生活在中国人自己的圈子里。性格活泼外向的,也都是半年一年以后才渐渐摆脱自家人的影子独闯外面的广阔天地。象我这样的千年土鳖,时至今日也没能巴结上个白人鬼子。总而言之,便觉得她是异类,与我等凡夫俗子不是同路人。

等到后来,H来了美国,就经常有C的电话,渐渐知道她入了教,信了主耶稣,并且三天两头鼓动H入伙,经常接连几个小时在电话里讲信神的种种好处。就更觉得她是异类。而H竟然始终没有被说动,一半大概是因为信仰的根基实在太浅,与神没有缘份;另一半是因为有冥顽不化的丈夫在无形中拖后腿。就象当年佛主释迦牟尼设坛说教的时候经常有他的那个堂弟叫做提摩达多的在暗地里唱反调,所以害得佛主有好一阵子都收不到徒弟。对于基督徒来讲,传播福音是分内的职责,他们的虔诚和孜孜不倦的精神我早就领教过了,所以C的执着我是一点也不奇怪。可是我生性好辩,等到后来C有空来看望我们的时候,我终于按捺不住,挑衅地问道:人类怎么可能是上帝创造的呢?进化论本身并不是不可以怀疑,但进化论绝非只是一个孤立的理论,而是跟其它科学分枝形成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否定进化论的同时,便是必须把整个科学的基础都全盘否定掉,比方说解剖学、古生物学、地质学、化学、物理学以及所有科学分支,因为它们的基本方法和推理逻辑都是同出一辙。可是正是这些东西支配了人类社会许多年。它们渗透到了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迄今为止并没有发现有什么系统性反常的地方。否定进化论的同时,首先必须把古生物测定年代的方法否定掉,因为创世论宣扬所有物种都同时产生,进化论则认为物种产生是个渐进的过程,依据是生物化石测定出来的年代。我跟C讲,测定年代的方法有很多种,包括碳同位数法、稀有气体含量测定法和沉积岩测量法等等。这些方法经常同时使用,相互印证。个别情形可能会有错,但把它们全盘否定则是难以想象。

接下来,C如何反驳,我已经记不清了。但这无关紧要。因为反驳进化论其实相当容易。例如,可以说很多化石后来被证明是赝品,是一些道德败坏的科学家为了蒙骗世人而精心伪造出来的。即使很多化石是真的,也并不能证明物种渐进的道理,因为这只能证明远古年代很多物种曾经存在过又都灭绝了。物种结构的相似并不能说明它们之间承前起后的连续性,等等。最近,萨达姆的两个儿子被美国兵击毙了,很多伊拉克人都不相信,认为只是谣言,即使把尸体摆出来了,也还是不相信,认为只是美国人找来的替身而已。若不是后来老萨自己公开承认,很多伊拉克人也许一直会坚持认为他的两个儿子还活在世间。事实胜于雄辩,这话说起来很好听,可是做起来相当困难,因为对于“事实”可以有完全不同的诠释。信仰的力量即在于此。

后来,蒙幸又有几次机会跟C探讨是不是存在神的问题,可是她已很不情愿在推理逻辑上跟我斤斤计较了,而是开口就是神怎么说的,圣经上怎么告诉世人的。她是在肯定存在神的前提下探讨是不是存在神的问题。在她看来,神存在的问题无需探讨也无需置疑,神的存在不证自明,因为,神就在那里。我终于偃旗息鼓,我甘拜下风。我从此知道,不同信仰之间的争论,因为思维的基础迥异,所以毫无意义。

我一直认为,基督教的本质,跟佛教完全相反,是不能算做理性的东西。它的整个说教从头到尾就是围绕着对于神的爱。而人对于神的爱据说是源于神对人的爱。因为神仿造自己的样子造了人,因为神爱世人,将他的独生子耶稣送给人们,叫一切信他的,能够获得永生。因为人类蒙受了神的恩典,所以要爱神,要全身心地侍奉神,并且发扬神的荣耀。然而,正因为只是一种爱,所以归属于情感而不能称之为理性。佛教的教理里面没有“爱”这个概念,“神”也居于从属地位,原始佛教里甚至没有神的概念,人则是首要的。“佛”这个字本身的意思就是觉悟的人,所以是人字旁。这是基督教和佛教的本质区别。在基督教里, 对于神的最初的接受,大凡是源于精神上的苦痛和空虚,或者是逃避对于死亡的恐惧。 总之是出于某一种需要。但是主观上是并无觉察的,以为是受了神的启示,感受到心灵的震憾,仿佛是很自然地就接受了。好比是爱情,可以说不出理由地产生和毫无理由地继续。比方偶遇某女子,便可以一见钟情。那人不一定长得花容月貌,在旁人看来也许不过是一普通女子罢了。可是因为处于特定的时间和心情以及某种无法解释清楚的理由和需要,竟能够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魂萦梦绕,夜不能寐。并且这种神奇的感觉能够陪伴人的一生。这便是叫做爱吧。对人的爱和对神的爱其实是同一种东西,只是源于不同的主观需要而已。把人对于神的爱比喻成世间的爱情,更好比是一厢情愿的单相思,因为这爱恋的对方本是臆想中的产物。沈从文笔下那湘西女子们的落洞情结,就是类似的人神错综心理的极致体现。

然而,正是由于基督教的本质是感性的,所以是美的,可以有很大的感染力。我以为,人世间大凡美极了的东西,都是虚幻的成份居多。比方说单相思便很美。爱情本身其实也是非理性的。热恋中的男女无非是生活在假相和亢奋之中。艺术是美的,但艺术便是意味着极大的不真实。美国大片很好看,可是其中的情节多半是虚构的,人物多半是假的,最精彩的镜头全都是电脑特技制作。我很喜欢张艺谋的电影,比如最近的《英雄》,因为它里面从头到尾都是对于现实生活和历史故事的极尽夸张的表现。我以为,人的生活里绝不能没有虚幻感性的东西。一个彻头彻尾都是理性的人,规规矩矩地做事,谨小慎微地生活,不懂得对于童话的欣赏,没有冲动和激情,就会非常乏味。一些上海人乏味不可爱,因为他们事事处心积虑,理智过了头,虽然可以四平八稳,官运亨通,或者财源滚滚,但是他们缺少激情和个性,就象余秋雨说的,很多上海人只喜欢滑稽戏而不懂得对于悲剧的理解。

即便如此,我依然不喜欢基督教。不喜欢的原因,正是因为它太感性化。倘若作为一种艺术,譬如把圣经看做是一部寓言故事集而不是事实的记录,是可以接受的。但作为一种信仰,因为缺乏令人信服的推理以及违背日常理智,所以并不能给人任何智慧。上帝用尘土造人的故事,人类原罪起源的故事,摩西受诫的故事,耶稣复活的故事,都仅仅是故事而已,又怎么能够让人信服呢。据C解释,没有见过的事情,不一定就不存在。这让我想起晋代有个叫葛洪的人,在中国道教史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他在《抱朴子》里针对当时普遍不相信神仙的社会状况,奉劝大家要相信神仙。为什么神仙是存在的呢,他提出三条论据。其一,我葛洪有一些亲戚朋友,他们亲口对我讲曾经遇见过仙人。那几个人都生性善良,忠厚老实,他们说的话是不会有错的。其二,很多书上都写着有仙人,这些仙人有名有姓,家住哪里,如何得道成仙的,都清清楚楚地写在那里,书上写的不可能都是骗人的;其三,没有亲眼见过的东西并不一定就没有,很多人从来没有见过大海,可是确实有大海呀。

基督教里证明上帝存在的逻辑推理——如果真的可以叫做逻辑推理的话,大致也可以摆出类似的几条。我想,这些论据听起来都有板有眼,可谓冠冕堂皇,将它们轻易驳倒并不容易。可是,照着这样的逻辑,庄生迷蝶的故事,我们也实在没有办法证明到底是庄子梦见了蝴蝶呢还是蝴蝶梦见了庄子。那个被称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则说:明天太阳照常升起也仅仅是一种假设而已。这也完全正确,因为没有人可以预见未来。照着这样的思路,的确辩不清楚。所以,先前我说过,不同信仰之间的争论,因为思维的基础迥异,所以是毫无意义的。可是,现实和臆想总不该混为一谈,否则,人类的思维就失去了基础,疯子和常人也就没有了区别。正是对于人类自身理智的信赖,一切科学技术和社会活动才有了可能。如果将这点自信都丢弃了,生命的意义又从何谈起呢?

基督教的道德学说索然乏味,很象是孔子的说教,整天要求人们这么做那么做,服从这服从那,却从来不深究这些教条的起源和背后因果关系。戒律和道德实践这些东西,对于现实生活自有它的益处,可以维持社会秩序,但我不觉得可以称其为“智慧”。因为道德只是一种对于表象的服从,而智慧则是一种超越。老庄哲学可以称为智慧,印度佛教里的辩证法也可以称为智慧。因为智慧是引领人思索的东西。思索不一定要达到某种结论,思维过程本身便是人类理性的终极目的。

我在理性上是个独身主义者。我不觉得信仰的必要性。因为所谓信仰,无非是历史上一些精力旺盛的好事之徒创立的理论罢了。当初基督教的产生,不过是耶稣在犹太人群里混得不开心,便谎称是上帝的儿子,独树一帜,另立门派,跟李洪志并无两样,如此而已。现实生活中固然无法回避权威,比方说领导或者老板,可是在思想上,我完全是个自由主义者。万事万物都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为什么要固守一个思想呢?马克思的年代,工人阶级很强大。可是随着制造业的全面自动化,现在这个阶级已经变得极度萎缩。美国的农民只占人口的百分之一。怎么能指望这些末落的阶级来领导社会前进呢?对于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概念,我也一直没有理解透彻。大学教授算不算剥削者呢?他们雇佣研究生为他们干活,以很低的薪水榨取学生的脑力成果,当然应该算是剥削者。体育明星算不算剥削者呢,姚明年薪数百万,是我的一百倍,是按劳所得吗?我的退休基金里含有股票,意味着我拥有公司企业的资产,意味着我可以坐收剩余价值,意味着我也是剥削阶级的一员。这就很荒谬。信仰的理论都是人创立的,都有时代局限性。鞋子穿破了,修修补补自然也是可以再穿的。但为什么不扔掉换一双呢。很多人恋旧,舍不得扔,破了又补破了又补,拿在手里愈看愈觉得是天底下最精致美丽的鞋,因为有感情在里面,是可以理解的。所以信仰归根到底还是感情的东西,由性格决定。与黑格尔同时代的费希特说过,你有什么样的性格,便会选择什么样的哲学,这个非常有道理。

我坚持认为,在情感上和社会政治方面,信仰是有益处的,可是在人类理性上,信仰的害处实在太大。因为信仰都有强烈的排它性,接受一种信仰后便会对于信仰以外的东西丧失兴趣,有意无意地闭目塞听,便会极大地阻碍正常的思考。笃信得越深,对于理性的损害就会严重。就好比是热恋中的人们,所见的所想的多半是对于现实的扭曲。虽然天底下有很多无法解释的东西,可是我宁愿思考着,带着问号走进坟墓,也不愿意随便安上个答案,为理性找一个虚假的归宿。我的理性注定会风餐露宿,无家可依,可是我心甘情愿。

前面说过,我一直认为C是个异类。可是所谓异类,其实是相对的概念。在我工作的实验室里,我是唯一的无神论者,在他们看来,我定然也是个异类。三个美国鬼子都是基督徒,每个星期天都要上教堂祷告;那个韩国师弟是天主教徒;那个印度师弟则是印度教徒,信奉多神。有一次,他问我,你不信神吗?我说我不信啊,他觉得很不可思议,仿佛我是必须至少信一个的,不管什么神也好,弄得我心里很惭愧。而那个台湾老兄,竟然是相信树精之类的东西,他很认真地说:万物都是有神灵守卫在里面!想必他也是相信妈祖、灶神和张天师的吧。

后来又见过C几回。不知不觉间,也许是因为我渐渐适应了她的言语和风格,我感到她变得并非那么陌生和遥不可及了。她依旧笃信耶稣,并且入了神学院决意献身于基督教普及事业,可是她很明显已经走出了美国人的圈子,言语间越来越多地谈及到了中国、中国人和中国发生的事情。她在中国人社团里传教,同时致力于神学文献翻译工作,主持华文电台神学节目,并且开始盘算着回国发展传教事业。我也觉得回国发展对于她来讲更好一些,因为相对来讲中国还是块处女地,更适合象她这样的中西兼容的教士来做一些基督教普及工作。基督徒大都是一些非常善良的人们。他们的真诚不只一次地打动过我的心。很多美国人性情朴实,乐于助人,这与他们的基督信仰不无关系。中国人向来都认为人心惟危,可是在基督徒面前,我曾经真实地感受到人与人之间是可以变得如此真诚坦荡,可以彼此之间象兄弟姐妹般地相互关怀。当然,任何一种信仰绝不可能是万应灵药,可是如果基督教的普及能对中国人的心灵有所裨益,我还是很高兴看到这一天的到来。

我终于觉得很敬佩C。这样的弱女子,孤身一人竟然肩负着如此的重任。虽然我跟她性格不同,信仰不同,志趣不同。我浑身上下几乎没有跟她相同的地方。可是,我还是很敬佩她。敬佩一个人不一定非得志趣相投,夙敌之间难道不可以相互钦佩吗?爱因斯坦一生拒绝接受量子力学的哲学阐释,他跟量子学派论战了二十年,临死前还喃喃地说:那量子理论还不是真实的东西。可是他和玻尔生前谈及对方的时候都钦佩有加。一战时,德国有个空中英雄叫做里奇特霍芬,曾经击落八十架英国战机,但自己也最终被英国人击落。他的遗体被找到后,英国为他举行了隆重的葬礼。他的灵柩由八个上尉护送,是当时英国最高级别的国葬。出殡那天,伦敦城万人空巷,争睹英雄风采。

C终于走了,去追求她的事业和理想,而我这样庸碌的人们还在这里为生计奔波。这儿的中国人想必都有体会,回国定居的决定极难做出,其中的缘由非常复杂,并非三言两语能说得清楚。C是我所熟识的人里面第一个做出这个决定的,所以非常不简单。更何况是象她这样将从事与中国社会主流意识并不相容的事业。回国后,她必然会遇到很多困难。西方社会学里有个叫做“公众暴力”的概念。我不晓得象她这样孱弱的身子,是否能承受得了这暴力的压迫。对于她的未来,我完全不晓得。我唯一可以做的,只能是祝福她,愿神赐福给她,祝她这一路走远,走好。

(写于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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